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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总公司“七五”普法接受河北省检查组验收

添加时间:2020-09-30 17:03:06   浏览次数:1059   【 】  打印  关闭窗口

        9月27日,省 “七五”普法验收组到市供水总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市人大副主任刘峰、市政协社法委主任邢发欣,市司法局局长张五进、副局长付玉,市执法局调研员李宝祥等领导陪同。   

        在讲解员引领下,一行人分别参观了供水法治园地、普法展板、“迎国庆”主题板报和供水调度中心,对依法治企、普法宣传和法治氛围等给予了肯定和赞扬,并详细了解了原水和制水工艺、水压监测、水质保障、终端用户等情况。

省检查组参观国庆板报省检查组参观法治园地《民法典》展板
了解市区供水情况

        座谈会上,集中观看了普法专题片,党委书记、总经理冯海仓分别从统筹推进法规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明确供用水双方关系,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完善制度建设,确保管理规范到位;宣教方式多元化,打造普法工作常态化4个方面向检查组做了详细汇报,得到检查组的一致认可。在资料台账验收中,省检查验收组对《普法成果运用资料汇编》表示赞赏,表示在众多迎检单位中是唯一一家将普法工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单位。省检查验收组组长李红录表示,供水总公司台账资料齐全、工作扎实充分,能够将法治宣传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希望供水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全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检查组组长李红录发言
座谈会现场

        供水总公司历来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将法治思维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尤其是“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法宣办、执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七五”普法的总体规划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机制  运筹帷幄

        设立专门普法教育室,组织机构上墙,成立由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普法教育领导专班,制订“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建立由各支部书记牵头的基层普法组织,保证法治宣传教育顺利进行。每年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建立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基本法律和供水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书籍并进行考核,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实现教育时间、内容、经费三落实,保证职工普法受教育面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100%。

设立普法教育室

组织机构上墙

 组织总公司民法典专题讲座

组织观看住建厅民法典视频讲座

        抓关键  依法治理

        助力立法 我市实行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是1989年制定的,随着时代发展已不能适用。为此,总公司促请市政府加快出台新的供水管理办法,先后三次征求主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10个相关单位意见。最终,于2014年颁布实施,2019年进一步完善;为彻底从源头上规范和完善二次供水管理,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总公司多次向市政府上报二次供水现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参观调研,递交企业建议方案,为政府决策和人大立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参考。《保定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保定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在2018年和2019年颁布实施,填补了二次供水管理体制的空白。

        管理到位 编制了上下两册《规章制度汇编》,涵盖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监督考核等10个方面。同时,自2014年开始启动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至今,共设立需遵循的标准689项,其中法律法规33项,形成了完备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于2018年,获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是同批次147个承担单位中唯一一家供水企业。同时,在上级未对企业提出专门“三定”要求的前提下,总公司从2014年开始着手推进内部机构、岗位、人员的规范化设置建设,制定了《总公司内设机构、定岗定编方案》,优化机构、岗位、人员结构,形成有序的选人用人机制。

        招标采购 成立专门委员会,针对招标工作中涉及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共发布9项管理办法。重大项目集体研究,对于投资额达到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限额标准的,交由领导班子会或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在招标工作实施中,除依照规定程序外,还针对招标文件的制定,采用创新方式:聘请项目领域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论证会,通过对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拦标控制价设定依据、评分标准等核心内容进行评审,在确定项目建设可行性、规划合理性、技术指标实用性及投资合理性的同时,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在招标过程中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优的中标单位。5年来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263万元,完成26项招标工作,资金节约率6.37%。

        化解纠纷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定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通过协商与用户共同签订《供用水合同》,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创造和谐供用水关系。在处理矛盾纠纷方面,积极沟通、安抚用户,宣讲行业法规,根据矛盾的性质、原因,立足依法依规和政策框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所有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的学习,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各项工作中。

        先后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多部法律法规。印制《供水用水法规宣传手册》、制作PPT等课件,方便职工学习,并通过知识竞赛、答题、悬挂条幅、板报、展板和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多次组织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邀请华电、中警院教授对《民法典》的意义和涉及城市供水工作相关内容及运用进行讲解。同时,针对法律与诉讼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邀请法宣办、法院专家进行讲座,将法律意识贯穿工作中。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职工学习法规课件与法律知识线上答题,保障普法教育不断档;充分利用“12•4”宪法日、“3•22”世界水日以及宣传月、等,广泛开展贴近城市供水工作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园等,向广大市民讲法答疑;主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结合供水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途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制作《我与宪法》《水妮带你了解供水法规》微视频,增强宣传效果。

        通过认真规范“七五”普法教育,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普遍提高。实现安全生产5986天,多年水质合格率均为100%,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供水总公司将继续巩固普法成果,努力创新供水服务工作,为保障市区安全供水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