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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女子当街谩骂执勤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添加时间:2017-07-22 10:59:18   浏览次数:407   【 】  打印  关闭窗口

 编辑:常玥玥    作者:王峰 罗丹梅   来源:法制生活网   发布时间:2017-08-03

  【案情回放】7月4日,黔西南州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县城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牌号开头为贵B开头的本田轿车违停在路边,执勤交警遂上前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不想该车女驾驶员见民警上前后立即踩油门将车辆开走。然而,该车在开出约一公里后,该女驾驶员竟将车辆调头开回交警执勤点,并下车来对正在执勤的交警进行辱骂、挑衅,时间长达5分钟之久。

  面对该女子的无理辱骂,执勤民警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克制。“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及监督执法,全程录音录相,请停止你的辱骂和挑衅行为!”执勤民警对该名女子说。然而该女子未听劝告,依然对执勤民警不依不饶。随后,民警依法对该女子进行口头传唤,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并将其带到贞丰县珉谷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

  本案例中,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故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